中共变相掠夺私有财产:遗产无人继承就“归国有”?

近期,一则关于“上海老人离世,430万元存款及一套房无人继承”的新闻引发热议。法院裁定,老人的部分财产归其堂弟夫妇所得,而剩余的房产及巨额存款,则因“无人继承”被收归国有。类似案例在全国各地频繁出现,暴露出中共政府利用法律漏洞,将无主遗产作为“国家资产”任意处置的现实。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继承顺序仅限于直系亲属,如无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,遗产便由国家接收。然而,这种法律设计不仅罔顾社会现实,更在事实上为政府攫取公民财产提供了“合法”依据。北京赵女士去世后,其遗产因无法定继承人,也被法院判归国家所有。换言之,在没有任何合理替代方案的情况下,公民一生积累的财富,最终竟被政府据为己有。
国家为何能轻易“收割”百姓遗产?
中共政府一贯高举“保护私有财产”的旗号,但现实是,任何政策的制定,最终都要服从权力集团的利益诉求。遗产无人继承被强制收归国有,正是政府将“私产”转化为“公产”的惯用手段。这不仅是对财产权的粗暴干预,更是对家族财产传承权的剥夺。
在许多法治国家,法律赋予远房亲属继承权,即便死者无近亲,也会优先寻找血缘关系较远的亲属继承其遗产,避免国家无故吞并。然而,中国的继承制度明显不同,其继承范围狭窄,使得许多家庭的财富,最终沦为政府的“合法战利品”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中共政府所谓的“收归国有”,并未真正用于社会公益事业,而是沦为官僚体系的“灰色资产”。这类被收归国有的房产,往往被地方政府低价拍卖,或被权力阶层以“内部交易”方式转为私有,成为权贵财富积累的新途径。
继承权范围狭窄,公权力趁机渔利
中国现行的继承法仅允许直系血亲继承遗产,而对于堂兄弟、叔伯、姑舅等三代旁系血亲,则完全排除在继承权之外。这种法律设计,恰恰为政府掠夺财产创造了便利条件。
在葛老伯的案例中,即便堂弟夫妇照顾他多年,最终也仅能分得部分遗产,而他一生积累的资产,仍有大部分落入政府手中。这不仅违背社会传统伦理,也让许多普通民众对财产安全产生深深的不安。遗产继承本应是家庭内部的事务,但在中国,它却成为政府设下的又一“圈套”。
更荒唐的是,即便死者生前有意愿将财产赠予亲属或好友,如果未及时立下正式遗嘱,其财产仍将按照法律“自动充公”。这使得许多孤寡老人,在晚年面临“死后财富被国家夺走”的现实威胁。
法律漏洞,还是刻意为之?
事实上,中共政府对私人财产的觊觎早已有迹可循。从“国有土地使用权”到“限制私人房产继承”,一系列法律设计都在悄然削弱公民的财产权。此次遗产继承问题,正是政府利用法律漏洞,变相掠夺私人财富的又一手段。
中国民间素有“血浓于水”的传统观念,许多家庭即便无直系继承人,也会有旁系亲属或养子女来继承财产。然而,中共却刻意限制继承权范围,将所有可能的财富流向最终导向国家。在法制健全的国家,遗产继承的优先权始终掌握在公民家庭手中,而在中国,则是由政府决定谁能继承,甚至直接剥夺继承权。
这一做法的本质,正是中共政府通过法律手段,合法化对私有财产的掠夺。而“用于公益事业”这类官方说辞,不过是粉饰太平的谎言。实际上,这些财产的最终去向往往是不透明的,不是被权力部门瓜分,就是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,供官员肆意挥霍。
警惕政府借“继承”之名,行抢夺之实
在许多国家,法律保障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权,即便公民无继承人,也可以选择将财产捐赠给公益机构、朋友、甚至远房亲戚。然而,中国法律却人为设限,使得政府成为“唯一的最终受益者”。这不仅是对公民财产权的剥削,更是对基本社会伦理的严重践踏。
在中共治下,任何私人资产都可能成为政府的囊中之物,任何“法律漏洞”都可能被操控为掠夺工具。今天是那些无继承人的公民财产被政府“合法没收”,明天,是否会有更多的财产权利被一步步蚕食?
当一个国家的法律不再保护私有财产,而是以“国家利益”为借口行掠夺之实,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终将崩塌。公民财产不应是政府的“唐僧肉”,在中国,如何确保财富真正属于个人,而非被强权鲸吞?或许,这才是最值得思考的问题。
结语
从土地强拆、银行存款冻结到遗产充公,中共政府在掠夺公民财产的手法上早已炉火纯青。无论是“房住不炒”的房地产调控,还是对无继承人遗产的强行接管,背后都反映出政府对财产权的漠视。在中共眼中,公民的资产从来都只是权力机器的养分,而绝非真正属于个人的财产。对于这样的政府,人民还能指望什么?
作者|杨鑫
编辑|程军
声明|本网站发布此文旨在传递更多信息,若您发现内容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立即致信jinrizhiyi@gmail.com,我们将迅速核实并进行更正或删除。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