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司法体系腐败横行的背景下,江苏省泗阳县法院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。枉法裁判、滥用职权、恶意执行,法院不仅直接造成一家企业破产,还致使一名企业负责人因生活无望跳楼身亡,受害者张士明十年来四处上访,养老金被非法扣划,维权之路步步荆棘。

泗阳县法院的恶行究竟有多严重?司法不公何以猖獗至此?

一、枉法判决:法院捏造借款责任,制造司法冤案

2011年,江苏省泗阳县招商引资项目——东方碳素制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方碳素”)因资金需求,法人代表张桂华与公司向第三方借款,借款资金直接打入东方碳素公司账户。然而,2014年,泗阳县法院在(2014)泗开商初字第0010号民事判决书中,竟然认定非实际借款人的张士明为共同借款人,并判令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。

这一判决严重违反合同相对性原则,法院却执意作出不公裁决,强行让无关人员承担企业债务。

更加荒谬的是,2013年4月26日,东方碳素公司就该笔借款重新签署协议,明确由法人周玉明、张桂华及东方碳素共同承担还款责任,张士明未签字,法律上已无义务承担该债务。但法院却完全无视这份协议,继续认定张士明承担责任,而真正的借款人周玉明却被完全豁免!

法院为何要对事实视而不见?司法公正何在?

二、恶意执行:法院滥权扣押企业资金,致企业破产

法院的枉法裁判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,执行法官的恶行更是令人发指。

2018年至2019年间,东方碳素公司在法院判决执行阶段,已先后支付145万元用于偿还债务。但泗阳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李亚娜、李春雷竟然故意扣押这笔资金长达两年,拒不支付给债权人,导致债权人无奈再次诉至法院,最终申请东方碳素破产清算。

法院的不作为,直接让一个企业损失超过2000万元,无数员工失业,整个企业轰然倒塌。试问,这是维护法律权威,还是蓄意制造经济灾难?

三、司法迫害:养老金被非法扣划,生活绝望酿人间惨剧

法院滥用职权的恶行并未就此结束,它甚至伸向了企业负责人的养老金。

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,法官们竟然毫无人性地长达八年划扣张桂华的养老金,不留一分钱生活费,导致张桂华的家庭陷入绝境,其孩子生活无依,最终妻离子散,家庭破裂。

2024年2月20日,张桂华儿子张琳涵因生活绝望,选择跳楼自杀,结束了自己饱受折磨的一生。

法院不仅迫害企业,还要逼死企业负责人的儿子!司法腐败何其冷血!

而法院对张士明的迫害同样持续至今。他的养老金已被扣划十年,上访无人理睬,微信号被封,出行被监控,他的人生已被泗阳县法院彻底摧毁。

如果法律不能保护普通人,那它究竟在保护谁?

四、十年上访无果,政府维稳代替正义

面对如此不公的裁决,张士明十年来四处申诉,从地方到省里,从信访到法院,他走遍各级机关,却换来无尽的维稳和拦截。


  • 他去信访局,信访局推诿不管;
  • 他去北京上访,地方政府直接派人将他拦截带回;
  • 他试图在社交平台曝光,微信号却遭到封禁;
  • 他申请再审,法院拒不受理,一拖再拖。


当公民的合理诉求被政府“维稳”机器碾压,当司法腐败被无休止地掩盖,普通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?

五、谁在纵容法院滥权?司法黑幕何时揭开?

泗阳县法院的司法腐败绝非个案,它是中国司法体系积弊已久的缩影。

在这个系统里,法官可以无视法律,枉法判决;法院可以滥用职权,恶意执行;政府可以压制冤民,维稳代替正义。司法本应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,如今却成为权力和利益的玩物,成为压迫百姓的工具。

如果中央不彻查此案,如果法律不能惩治这些滥权者,那么明天,可能会有更多的人走上绝路,可能会有更多的企业被法院逼得家破人亡。

泗阳县法院的腐败,必须有人来问责!泗阳县法院的枉法裁判,必须有人来纠正!泗阳县法院的滥权恶行,必须有人来惩处!

司法公正,不该只是写在宪法里的空话!

六、呼吁中央彻查,还受害者公道!

今天,我们发出呼吁,要求中央立即介入调查泗阳县法院的违法乱象,追究以下责任:


  • 彻查(2014)泗开商初字第0010号判决,纠正错误裁判,追究枉法裁判责任!
  • 调查泗阳县法院执行局恶意扣押款项、致企业破产的渎职行为!
  • 追究泗阳县法院院长庞文斌、执行局法官李春雷、立案庭庭长李亚娜等人的司法腐败责任!
  • 立即归还张士明被违法扣划的养老金,恢复其基本生存权利!
  • 严肃整顿泗阳县司法系统,防止类似冤案再度发生!


一个社会的正义,不能依靠维稳机器来维护;一个国家的公平,不能任由司法腐败横行。

我们期待,一个真正公平、公正、依法治国的社会能够到来!

作者|李青
编辑|钱杉
声明|本网站发布此文旨在传递更多信息,若您发现内容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立即致信jinrizhiyi@gmail.com,我们将迅速核实并进行更正或删除。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!